川教函〔2018〕659号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四川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计划”和“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
计划”第一批项目学校建设方案及任务书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四川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和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川教函〔2018〕30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四川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和“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第一批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川教函〔2018〕430号)精神,经组织专家审核,25所示范项目学:30个示范专业项目学校的建设方案及任务书通过评审复核。现将通过评审复核的“四川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和“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及任务书下达你们(文本另行印制,获准批复的学:妥ㄒ得ゼ郊,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市(州)、各项目学校要按照下达的项目建设方案及任务书,启动“四川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和“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第一批立项项目建设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四川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教〔2018〕140号)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水平。
二、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学校举办者应切实履行项目建设方案及任务书对立项建设学校所承诺的政策、资金及有关支持责任。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检查、指导与支持,确保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校的项目建设方案及任务书将在四川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vdingruiedu.cn/)相关专栏予以公布。
附件:
1.四川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第一批项目建设方案及任务书获准批复的学校名单
2.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第一批项目建设方案及任务书获准批复的学校及专业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 四川省财政厅
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03月01日
附件:附件1、附件2.docx (27.9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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